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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楼上邻居将厨房改为厕所,是否涉嫌侵权?

阅读数:0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戴昕明(见习) 记者:黄海鸿
看看律师怎么说>>>

贾先生问我家楼上邻居最近在装修,将本来是厨房的位置,改成卫生间。每次我在厨房炒菜,听楼上卫生间的水声都觉得恶心,我有没有权要求他改回来?

吴艺霞律师解答: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这条规定为强制性规定。您楼上邻居将卫生间设置在您家厨房的上方,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也违反了公序良俗,给您造成了心理上的不适,影响了您正常的居住生活,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因此,您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他主张权利,要求其将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值班律师:吴艺霞15678182915

12月2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律师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手机号:15177820628

下午 胡海宁律师 广西弘景律师事务所 目前擅长涉及民法典的民事纠纷,比如:合同、准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手机号码:1510781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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