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女士问:
我跟老公结婚之后实行AA制,并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方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内开销一人承担一半。去年我老公病重,花费了很多医疗费,大部分的费用是用我的存款垫付的,这些垫付的医疗费是否可从我丈夫的遗产中扣除,之后剩下的遗产再由我的家公家婆跟我一起按法律规定继承?
黄海萍律师解答: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财产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梁女士垫付的医疗费用,应为梁女士对丈夫的债权,在遗产分割前,先将梁女士垫付的医疗费,从丈夫的遗产中扣除,扣除后剩余的财产,法定继承人再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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